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汾河中上游流域是指宁武县汾河雷明寺泉至灵石县王家庄段汾河干流及其支流流经的相关区域。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干流、支流、泉、湖、库、渠、井等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东部河流大部分属于海河流域南运河和子牙河,主要有松溪河、清漳河和张卓河,西部河流属于黄河流域 汾河系统,主要有小河、五马河、长源河、惠济河、龙凤河、静升河。
1、(28分(1)(6分,每分2分)温带季风气候;离海越远,温差越大;东部太行山阻挡了夏季风,降水减少。②(4点,每点2点)地堑;流水淤积(3)(4个点,每个点2个点)径流量大,流速快;含沙量大。(4)水土流失(6分,每分2分);植被破坏;水和空气污染。(5)(8分,每分2分,任意答案4分)靠近优质高粱、大麦、豌豆产区,酿造原料丰富;优质的泉水有利于提高葡萄酒的品质;酿造历史悠久,杏花村知名度很高。国内市场对优质葡萄酒的需求大;地处山谷地带,靠近铁路和公路,交通便利;政策支持。
这个地方离海比较远,受海洋的影响比较小,年范围内温度升高。东部的太行山阻挡了夏季风,减少了降水。因此,它是大陆的。(2) 汾河山谷的成因首先是由于岩层断裂崩塌形成地堑,然后由于地势低洼和流水沉积形成山谷平原。(3) 汾河 流域夏季受东南季风影响,降水较多,河流径流量较大,流速较快。穿越黄土高原,水土流失严重,所以河流含沙量大。
2、山西 汾河形成于什么时候?在山西汾河它沿着太行山由北向南流入黄河。汾河是山西省第一大河流,黄河第二大支流。流域面积近4万平方公里,养育了山西近41%的人口,滋养了山西的一切。汾河,自北向南,贯穿忻州、太原、吕梁、晋中、临汾、运城。从古至今,汾河养育了很多三晋儿女。她见证了古代历史上的无数事件,积累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关于汾河最早的文字记载是《山海经》:“山主,分水出。
可见古籍中有很多汾河的记载,都指向山西省中北部的管涔山。山西水资源1992年山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编著:汾河“雷明寺泉发源于宁武县东寨镇”。扩展信息:汾河支流众多,如小河、温榆河、浍河等。包括许多著名的大泉,如兰村泉、晋祠泉、红山泉、郭庄泉、广胜寺泉、紫龙寺泉和谷堆泉。汾河水资源丰富,经济地位重要,全省有大型水库8座(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汾河 流域即水库3座(汾河水库,)。
3、在山西, 汾河流向是什么走向汾河从山西北部向南流入黄河。汾河在山西。发源于山西宁武管涔山脚下,纵贯山西省南北,流经静乐县、古交市、太原市、清徐县、淇县、介休市、霍州市、洪洞县、临汾市、侯马市,在河津附近汇入黄河。1.汾河简介:1。汾河,原名汾,又称汾水,黄河第二大支流,汾者,大冶,汾河故名。传统上,宁武县管涔山下的雷明寺泉的源头被认为是神池县太平庄乡西岭村。
3.汾河山西省的政治、历史、文化、经济地位十分重要。汾河是山西第一大河,被山西人称为母亲河,对山西省的历史文化影响深远。很多地名(汾阳,襄汾等。)和产品名称(汾酒)来自汾河。2.汾河形成演化:汾河受吕梁山、太行山等经向构造体系的影响,水系在一系列地堑盆地中发育成河流。
4、晋中的地理和 水文等情况是怎样的?晋中地处黄土高原东缘,地势东高西低。山地、丘陵、平川呈阶梯状分布,大部分地区海拔在1000米以上。晋商文化旅游区六县市区位于晋中西部的平川和汾河谷,但该区东部和中部的地形仍以山地和丘陵为主。晋中河以太行山和太岳山山脊为界,属黄河流域和海河流域。东部河流大部分属于海河流域南运河和子牙河,主要有松溪河、清漳河和张卓河。西部河流属于黄河流域 汾河系统,主要有小河、五马河、长源河、惠济河、龙凤河、静升河。
总的特点是:春季干燥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凉爽,冬季少雪。全年平均日照时数2530.8小时,榆次最多,灵石最少。总辐射量为545581 kJ/cm2,寿阳最大,昔阳最小。年平均气温9.4℃,平川区平均10.4℃,东山区平均8.1℃。年均无霜期151天,其中平川区160天,东山区140天。
5、山西省 汾河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汾河-2/生态保护与修复,使汾河水资源丰富、水质改善、风景优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们结合/123。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汾河-2/中的生态保护和恢复以及汾河-2/中的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和建设活动。本条例所称汾河-2/是指汾河干流、支流、湖泊、水库形成的汇水区所涉及的忻州市、太原市、吕梁市、晋中市、临汾市、运城市、阳泉市、长治市、晋城市。
6、山西省 汾河 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汾河-2/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干流、支流、泉、湖、库、渠、井等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第三条汾河移动水污染防治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规划、分析负责、分段管理。
7、山西省 汾河中上游 流域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一条为加强汾河中上游流域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提高汾河中上游流域内河水利工程和万家寨引黄工程的经济效益。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汾河中上游流域是指宁武县汾河雷明寺泉至灵石县王家庄段汾河干流及其支流流经的相关区域。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和流域以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流域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容量相适应。流域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纳入本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