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 管理有什么解决办法?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水文工作,其直属水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山东水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文工作管理,促进水文事业发展,充分发挥水文在水资源、防灾减灾、水生态保护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1、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广东省东深供水 工程 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条为加强东深供水工程 -2/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保证按约定向港深供水,解决工程沿线工业、农业和生活用水,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东深供水工程(以下简称沈东工程)包括: (一)东江站至桥头站的河道(运河)、桥头站至司马站的河道(运河)、司马至七岭的航道;石马河回盐田水库(即七岭至马滩、马滩至塘下、塘下至竹塘、竹塘至沙岭、沙岭至上浦、上浦至盐田水库);盐田隧道及其进出口的河道(运河);盐田水库至丹竹水电站航道;丹竹水电站至深圳水库沙湾河段。
2、 水文站保护范围(1)工程管理范围:水文站基本水尺断面和海流计测流断面,横向边界达到堤顶内侧或相当于历史最高洪水位,纵向边界分别自中线向上、下游各5m。自计量地下水位的外围延伸5米。(二)水文测站保护范围:水文监测站点周围30米,监测站点外监测设施周围20米;水文监测河段的保护范围为河道两岸堤防之间,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无堤防的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泄洪区;纵向为沿河基本水文监测断面上下游一定距离,其中小型河流500米,中型河流700米,大型河流1000米。
3、 水文站的具体工作是什么?水文站指用于观测和采集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水文气象资料的指定场所。1.水文站的具体工作如下:1 .宣传贯彻水法和上级水文工作的有关精神;2.负责水文勘测、水文预报、水文分析计算、水环境监测、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利工程调查;3 .完成市水务局下达的车站任务书的工作内容;4 .负责水文、水质资料的年度汇编和归档;5.完成区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4、山东省水文 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文工作管理,促进水文事业发展,充分发挥水文在水资源、防灾减灾和水生态保护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文规划建设、监测、预警预报、监测数据采集、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水文工作,其直属水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设区的市水文机构在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文工作。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5、水利 工程 管理办法是什么?(1)管理蓄滞洪区河道、堤防范围自堤脚起,堤内5m至20m,堤外10m至30m安全保护范围为堤脚外50米至100米。管理有堤防的范围包括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国家所有的滩地、两岸堤防和堤防管理;无堤防河流的管理范围按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确定。管理市区无堤防的滏阳河范围为河道中心线两侧各30米至40米。
大坝管理范围为下游坝趾30m ~ 300m,左右岸距开挖线30m ~ 300m;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100米至300米。排放建筑物和其他建筑物两侧的管理范围为建筑物外边线外20米至50米;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100米至200米。(3 )/ -2/有堤防渠道的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沟渠、堤防、渠道保护区;管理无堤防渠道的范围为水域、渠边、渠保护地。
6、湖南省水利 工程 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 -2/,保证水利的安全运行工程,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水利的功能和效益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水利的保护和利用。本条例所称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等各类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包括水库、水闸、堤防、泵站、灌区和农村供水、水电站及水文设施工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 -2/保护和利用工作的领导,将水利工程的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水利工程 乡(镇)人民政府和分村(居)民委员会应协助做好水利工程-2/相关工作。